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绝对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贪墨侵占。国家对于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强调了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今年,国家医保局总结了历年检查情况,形成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清单,旨在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对照自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的规范化水平。
然而,在今年飞行检查中,国家医保局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自查自纠方面并未真正履行责任,敷衍应付,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不主动自查整改。这不仅反映了医疗机构在自我管理上的严重疏忽,也违背了医保基金监管的宽严相济理念。
以下是部分典型问题的详细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经过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82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高达3466.7万元。然而,在规定的时间内,该院的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的金额为0(飞检结束2周后,该院退回3.23万元),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部分问题在此前已被检查指出,但医院并未彻底整改,导致这些问题在本次检查中仍广泛存在。
典型问题包括:
- 超标准收费:例如,“贴敷治疗”应按“创面”收费,1个创面收费1次,但医院按贴敷的耗材数量收费。病理诊断、细菌培养等也存在类似问题,涉及费用423.9万元。
- 过度诊疗:例如,“糖化血红蛋白”临床上作为糖尿病监测指标,一般情况下在8—12周内比较稳定,短期不会发生明显变化。但医院对短期住院患者,一次住院多次开展“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浪费医疗资源。
- 分解收费:例如,医院开展全腹部CT检查,应收取1次“全腹部CT平扫”费用。但医院按照上腹、中腹、下腹收取三次平扫费用,三次费用总和大于1次“全腹部CT平扫”费用。
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该医院存在42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592.8万元,但自查自纠仅退回1.96万元。典型问题包括:
- 过度诊疗:如1次住院,无指征开展4次梅毒、3次丙肝检测,临床意义不大,浪费医疗资源。
- 超标准收费:如角膜曲率测量、人工晶体度数测量、视网膜激光光凝术按“次数”收费,但医院随意超出标准收费。
- 重复收费:如脊髓神经根松解、椎板切除减压是椎间融合器植入植骨融合术的过程性操作,相关费用已含在“椎间融合器植入植骨融合术”价格中,但医院仍重复收取费用。
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
该医院存在38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1638.7万元,但自查自纠仅退回120.1万元。典型问题包括:
- 超标准收费:如“骨密度测定”应按“测定次数”收费,但医院按实际检测部位收费。
- 过度诊疗:如同一天内两次检测数值相近的“血气分析”和“血生化”检验套餐。
- 重复收费:如气管插管是全身麻醉的操作过程性步骤,但医院仍额外收取“气管插管术”费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该医院存在86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2000.9万元,但自查自纠仅退回108.2万元。典型问题包括:
- 过度诊疗:为2500多名60岁以上患者开展性激素检测,几乎没有临床意义。
- 超标准收费:如“换药”应按照伤口大小收费,但医院未按规定收费。
- 重复收费:如“冠状动脉内膜旋磨术”术后,医院仍重复多收支架置入费用。
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该医院存在34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979.4万元,但自查自纠仅退回87.4万元。医院过度诊疗问题比较普遍,如向无肾脏疾病风险的患者普遍开展“β2微球蛋白测定”等。
山东省济南肾病医院
该医院存在10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112.3万元,但自查自纠未退回医保基金。典型问题包括:
- 过度诊疗:对无适应症的患者使用他克莫司。
- 重复收费:如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等治疗项目价格中已包含透析液、置换液费用,但医院仍额外收费。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对于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各定点医疗机构需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切实履行好自我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