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芬威威知识网

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以上,还有机会争取缓刑?

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以上,还有机会争取缓刑?  -图1

图片描述

作者:吴单,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如需转载授权,请私信作者本人(ID:wd3410)

01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了适用缓刑的五个条件,即(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情节较轻,(3)有悔罪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总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两个前提:

一是当事人的罪行较轻,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这里的“三年以下”包括了本数“三年”。换句话说,缓刑中“被判处三年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条件指的是当事人的“宣告刑”不能超过三年刑期,最高是三年。

二是当事人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本罪情节较轻、本人已悔罪、没再犯危险、对居住社区无明显威胁。换句话说,这类当事人本身涉罪的情节就轻,主观恶性小,且当下已经悔罪,不予羁押不会导致其再次实施危害他人或社区的行为。

总之,适用缓刑首先必须是罪行较轻的当事人,其次必须是认为其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二者缺一不可。

那么,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当事人是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下面通过两个问题来解答。

02

检察院量刑建议三至四年有期徒刑,还能适用缓刑?

当然有可能。

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前提之一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很多罪名的量刑档都以“三年有期徒刑”为分界点,如诈骗罪的基本档是“三年以下”,升格档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最高档是“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因此,很多人误以为一旦刑罚落入“三年以上”的量刑档就没有机会适用缓刑了。

实际上,刑法规定以犯罪数额或被害人数来划分情节程度、以刑期长短来划分量刑档是出于操作性的考虑,三千五千一万,总得确定一个起刑点,三年五年十年,总得划定一个刑期边界。

然而,数值是固定的,现实却是复杂多变的,法条是刚性的,司法实践却可以人性化处理,而不是简单一刀切。总有一些人的涉案数额刚好卡在可轻可重的情节范围,总有一些人的刑罚正好处于三年以上或以下的量刑分界点,怎么办?

法律不是数学,法律适用也不是套公式。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能机械执法,而应从立法本意出发,即使当事人刑罚处于“三年以上”量刑档,如果其同时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从宽情节,仍然是有可能判三年本数,进而争取适用缓刑的。

例如,在(2014)嘉刑初字第21号一案中,被告人Z某因口角发生打斗,导致被害人L某重伤。后Z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达成谅解。检察院指控Z某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量刑建议是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Z某具有自首情节,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判处Z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03

缓刑中的“犯罪情节较轻”,怎么理解?

适用缓刑的第二个前提是当事人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具体表现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其中,后三者可以相对直观的判断,比如,“悔罪表现”可以通过当事人是否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达成和解和谅解等情节来判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通过当事人是否累犯、惯犯、经济状况、家庭情况、暴力倾向程度等来判断,“对居住社区没有无明显威胁”可以通过社区矫正机构是否出具同意适用缓刑的调查意见来认定。

然而,缓刑中的“犯罪情节较轻”的判断,则容易与刑法具体罪名的“犯罪情节”混淆。前者侧重于反映当事人的整体危害性,是对构罪四要件的综合评价,法官对此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后者是用来判断当事人涉案行为对应的量刑档属于一般(数额较大)、严重(数额巨大)还是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在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量化标准下,法官的裁量空间较小。

所以,缓刑中的“犯罪情节”与具体罪名的“犯罪情节”的判断标准不同,二者之间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就是说,当事人涉及某个罪名且“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但法官在综合全案情况后仍可认为其“犯罪情节较轻”,例如,甲涉嫌诈骗6万元,达到了该地区诈骗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标准,对应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甲有自首情节,且主动退赃退赔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则法官在综合考虑这些从宽情节后可以认定甲在本案的“犯罪情节较轻”,且刑期可以从轻至该量刑幅度的最低点三年,进而判决对甲适用缓刑。

例如,在(2021)冀08刑终106号一案中,Z某经营某电脑维修店,后谎称某小学有电子工程项目,让被害人W某投钱,利润平分。后Z某伪造与某银行的工程合同,让W某与其合伙投资。至案发,Z某累计诈骗W某11万元。案发后,Z某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并与被害人W某达成刑事和解。法院认为,Z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于数额巨大。经查,Z某诈骗犯罪数额虽达到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但情节较轻;已全部退赔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分析其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经司法局调查评估,同意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故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判处Z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又如,在(2020)宁0423刑初52号一案中,被告人M某1冒用M某2身份信息办理住院手续,累计套取统筹支付医保金106791元。案发后,M某1如实供述案情,并主动退缴套取的医保资金。法院认为,被告人M某1明知自己的伤情系交通事故所致,所花医疗费用无法用医保基金报销,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M某2的身份信息骗取国家医保资金,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考虑到被告人M某1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从宽处理;M某1主动退缴,并积极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缓刑,最终判处M某1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902775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ianjun-air.com/post/1365.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 苑康艺
    2024年12月18日 10:43:07
    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以上,是否争取缓刑还需考虑犯罪性质、情节轻重等因素。
  • 罗安禾
    2024年12月18日 10:45:59
    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以上,仍有争取缓刑的可能,仔细研究案情积极沟通或许能赢得转机!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