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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5死44伤!南京“2·2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0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5分许,位于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柿路9号明尚西苑小区的居民住宅楼6号楼发生了一场令人痛心的火灾。这场事故造成了15人死亡、2人重伤、42人轻伤或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300余万元。经过调查,事故的起因被认定为一起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引起的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询问、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调查实验等多种方式,对事故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组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并对涉事人员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情况和责任进行了详细核实。同时,调查组也总结了事故的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火灾原因

调查组查明,火灾是由小区某住户停放在6号楼2单元东侧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引起。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引燃了周边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和住户天井内的可燃物。由于烟囱效应,火势和高温有毒有害烟气迅速突破了天井内部分住户外窗,进入室内,多种因素叠加导致了火势的扩大和蔓延,最终造成了人员伤亡。

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调查发现,涉事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违规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非法购买使用个体经营者生产的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起火建筑部分住户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可燃物,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火灾发生时未能及时发现火情并疏散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置。此外,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叠加聚合性安全风险认知能力不足,对高层住宅小区群众性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治合力不足。

责任追究

目前,涉事电动自行车车主、非法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个体经营者、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等10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涉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物业服务等7家企业,也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也进行了严肃问责。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小M

(注:文章中的图片已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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