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打官司几乎是家常便饭,而请律师代理似乎成了一种习惯。然而,有时候这种依赖似乎并不能带来预期的结果,就像竹篮打水,最终只落得一场空。
我曾亲自参与过六场官司,其中五场都是委托律师代理的,结果无一例外,全部败诉。这让我深感疑惑,于是我开始反思其中的原因。难道是因为律师的文化水平不高?我观察到这些律师中有的是中国名牌政法大学的毕业生,所以这一点似乎不太可能。或许是我方的诉讼请求不合理、不合法?但这六次官司都是关于追讨工程余款的,这似乎也说不过去。
第六场官司是一起用工合同纠纷。由于生意不佳,我辞退了一名雇工,结果这名雇工以违反《合同法》为由起诉我,要求赔偿其加班费等数万元。我深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场官司几乎无法获胜。既然请律师也输,不请也输,而且不请律师还能省下律师费,我决定自己处理。
我翻阅了《合同法》,发现前言部分明确指出,该法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规定。既然我是个人雇工,自然不受《合同法》的约束。于是,我信心大增,确信这场官司一定能够获胜。结果,我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我赢了这场官司。试想,如果当时我请律师代理,很可能又是另一场败诉。
这并不是说我多么厉害,而是我始终坚持尽力而为。而有的律师,似乎只关注合同中的金钱,却未依法为当事人服务。更有甚者,有些律师竟然宣称与主审法官是好朋友,结果在法庭上公然与法官拍桌相对,这完全暴露了他们的骗子嘴脸。
多年后,我偶然翻看了当年的判决书,竟然发现其中存在明显的错误,而当时我的律师竟然没有发现。这让我深感震惊,也让我对律师的专业性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因此,如果依靠这样的律师来维权,难度可能比买彩票中大奖还要大。所以,当遇到纠纷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协商来解决,即使让利九成,也比请这种律师要划算得多。而且,这样还能维持双方的社交关系,避免长期的矛盾和冲突。一旦打官司,不但会输掉金钱,还可能伤害到情感,不利于长期利益和社会的和谐。
这是我的个人经历和体会,不知道其他人是否有同样的感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