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为成都市的公租房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变革。它细化了公租房的认定标准,优化完善公租房的分配机制,并精简了申请要件,新增线上填报申请方式,同时降低了公租房的租金收缴标准,并逐步强化了公租房的信息化监管方式,确保成都市公租房的公平善用和可持续发展。
保障范围再扩大,申请准入更精准
新办法扩大了公租房的适用范围,从原来的五城区扩展至“5+2”城区,包括四川天府新区和成都高新区。新都区“锦丰新城”公租房也按照此办法执行,其他区(市)县公租房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家庭申请时,需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个人申请时,本人为主申请人。申请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主申请人具有“5+2”城区城镇户籍;
2. 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申请人中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员;
4.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3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分配机制更科学,房源配租更高效
新办法新增常态配租方式,实行“常态配租+集中配租”相结合的配租方式,以满足有迫切住房需求的困难群众,提升配租灵活性。在房源选取方面,新办法不再根据保障对象类型限制套型和面积,而是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构成和生活实际,选择适合的房源。房源更换方面,允许承租人在合同期内互换或调换房源1次。
精简要件更便民,线上申请少跑路
新办法精简了公租房申请要件,并增加线上填报的申请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申请人仅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就可以提交申请,并可选择线上申请,让公租房申请的整个流程更加顺畅、高效。
租金调整更合理,廉租扩容惠民生
新办法调整了租金标准档次,降低了租金缴纳标准,将市场租金的40%、70%、80%合并为40%、70%,保留廉租租金标准。同时,此次修订将低保边缘家庭和年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下纳入了廉租租金范畴,避免经济状况脆弱的人群因住房困难陷入生活困境,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防线。
动态监管更公平,保障服务不缺位
新办法在加强动态监管方面,除了日常巡查和续租复核外,还与不动产、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定期核查保障对象的收入、婚姻、家庭成员的变化情况,确保公租房的公平善用。同时,保障部门能够更多地了解承租人的居住和生活需求,并为其提供及时的服务和帮助。
公租房是民生保障的重要一环,政府致力于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公平地享受到这项保障政策。因此,请大家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公租房,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诱导,共同维护公租房使用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