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7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拟作出一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法院将不做决判。
如果设立1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会如何影响离婚率,是否能挽回更多的家庭呢?
事实上,四川资阳安岳法院早前已发出了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去年3月底,安岳法院与民政局联手设立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对拟办理登记离婚的夫妻;
如调解中发现当事双方属冲动型离婚的,可发出《离婚冷静提示书》,给予双方一定期限的“冷静期”。
因此,从申请离婚起要等待一个月之后才能正式离婚,这一流程让许多人表示反对,甚至有人严厉批评,认为这是干涉离婚自由,更加增加了离婚难度。
许多人会想:一个家庭选择离婚,正是因为感情已破裂,无法与对方继续生活。如果继续,可能会受到伤害。所以离婚这事根本不能等!
但离婚真的不能等吗?并非如此。
法院宣布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并非我们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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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院为何要发出冷静通知书?
在我国,离婚并非易事。婚姻法规定:想离婚有两条路,要么协商一致办理离婚证,要么只能诉讼。
此“冷静期”主要针对“85后”一时冲动闹离婚的诉讼夫妻,目的是让双方更加理性、冷静地对待家庭矛盾,劝导他们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考虑是否有挽回的余地。
希望在这三个月里冷静反思,挽救濒临破裂的家庭。
当然,法院设置冷静期需双方同意。然后再根据情况开始调节、做心理疏导等工作。
所以,大家不必担心,冷静期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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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主要针对的是一时冲动想离婚的人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生活中有许多夫妇,尤其是年轻夫妇,其实是一时冲动要求离婚,两人的感情并未完全破灭,只是因为一些琐事,两人都在气头上,一时嘴硬才提出分手,这样的婚姻完全可以挽救,让双方都冷静一段时间,再做决定。
还有一些夫妻,一方坚决要离,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甚至扬言“判离婚我就自杀”的人,对于这种离婚事件,法院显然不能简单判决,需要设置冷静期协商解决。
有个在法院工作多年的法官说,审了多少年的婚姻家庭官司,就看了多少年的冲动离婚悲剧。
所以设置“离婚冷静期”并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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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离婚,更重要的是“冷静地”经营婚姻。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法律明确规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同时,家庭的稳定关乎到社会的稳定,孩子的健康成长。
更可怕的是,因一时想不开,离婚后拔刀报复的惨案也不在少数。离婚可以一时冲动,但造成的悲剧却无法挽回。
但比起“离婚冷静期”,更需要冷静的是如何经营婚姻。
1. 双方沟通:婚姻中拒绝任何暴力,包括“冷”暴力。有任何问题不要闷在心里,表达出来,建议尝试写信,用文字表达想说的,会有不同结果。
2. 理解包容对方:人无完人,谁都有优缺点。两个人要在一起生活几十年,如果无法做到包容和理解,和再完美的人一起,也有过不下去的时候。矛盾无法消失,那就想法让它们共存。
每个人的婚姻都有各种问题,关键看是否能够定期冷静反省,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当然,我也不提倡面对婚姻挫折一直隐忍,但请大家想想,结婚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携手白头到老才是婚姻的真谛。
如果真的过不下去离婚了,希望大家都能好聚好散。
爱情不易,婚姻难守,离婚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