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刘女士请假回安徽合肥处理母亲存款等遗产事宜,却倍感无力。原因是公证处要求她提供已故的外公外婆的证明,且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又无法提供墓碑照片,无法走简便程序。这让刘女士对办理遗产继承的复杂流程感到困惑,究竟为何要如此麻烦?
事实上,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需要处理的遗产事宜日益增多。然而,在现实中,公众在办理遗产继承时,往往容易陷入“自证循环”的困局,往返奔波却未必能如愿解决问题。据中新网评梳理发现,刘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此前媒体就曾报道过多起类似事件,例如让年近七旬的老人为离世近百年的祖父母开“死亡证明”;证明“我爸是我爸”才能取病逝父亲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取遗产辗转花费多年等。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继承的“关卡重重”是有一定必要性的。由于法定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即他们都享有继承权,而在办理继承手续时,按规定这些人均需到场或提供放弃继承凭证。若有人故去或无法到场,就需提供相应证明。此外,对于银行来说,在确保用户资金安全的同时,也要严格地对其进行审慎检查、核验等程序。另外,当前一些部门之间的数据尚未形成共享,很难通过身份证、户口本等准确证明对其存在亲属关系和死亡情况。因此,想要办理遗产继承,获得已故亲属的财产,其流程并不简单、随意。
其实,在以往的办理遗产继承的现实案例中,确实存在一些“假证假人”“真证假人”“假证真人”等违法公证的情况发生。这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的违法成本不高,而相关公证机构或银行则需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和社会风险。因此,对“自证循环”现象,公证处、银行等机构也感到为难。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于要求提供各类证明,这就会牵扯到相关部门。再加上一些人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规避自身责任,而不是应该如何解决,这就导致了这种现象。其实,只要有关部门和机构主动沟通、协调,这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另外,在大数据时代,任何微小的数据都可能产生不可思议的价值。它可以方便群众办事,确保资金安全,为何会存在一道无解之题呢?因此,在对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问题上应加强完善。对于一些“信息孤岛”依旧未破除,导致数据互通共享的一些技术和机制问题仍然存在,需要相关方面加大推进优化改革。
总之,遗产继承看似是个人的事务,实则对整个社会影响巨大。它背后关乎到众多民众的利益。因此,如何让老百姓便捷办理此事,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只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才能确保遗产继承的顺利进行,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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